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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消防系统管理规范
2021年消防系统管理规范文章来源:作者:万霖智慧消防日期:2021-06-0322:50消防系统管理规范1职责1.1工程主管:负责制定消防系统设施设备巡视检查工作计划,制定消防系统设施设备保养检修工作计划,检
2021年消防系统管理规范
消防系统管理规范
1 职责
1.1 工程主管:负责制定消防系统设施设备巡视检查工作计划,制定消防系统设施设备保养检修工作计划,检查作业规范的实施情况,收集消防设备技术档案(竣工图纸及设备技术说明书)、设备设施台账制作。
1.2 工程人员:负责对项目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巡视,抄录设备运行数据;负责对项目设施、设备的定期保养、检修和实施现场作业,并依据作业规范保证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2 管理或服务提供过程
2.1 运行管理
2.1.1 消防监控运行(值班)
2.1.1.1 负责消防设施操作的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初级或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并将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在值班现场悬挂。
2.1.1.2消防控制室值班时间和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消防控制室应实行每日24h值班制度;
b) 消防控制室值班每班工作时间应不大于8h,每班人员应不少于2人;
c) 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应按《监控中心管理规范》要求填写值班记录;
d) 值班期间每2小时1次对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的检查情况、火警或故障情况;
e) 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其他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如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在火灾情况下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
2.1.1.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报警信号后,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a) 接到火灾报警信息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前往报警位置确认火灾报警信息;
b) 确认属于误报时,查找误报原因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附录A);
c) 确认项目发生火灾时,立即查看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确保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d) 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报告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
值班要求见《监控中心管理规范》。
2.1.2 设备设施巡检(巡查)
2.1.2.1 检查频次:
本大楼要求消防值班员按《其他类型的项目》,全部建筑消防设施每周巡查一次。
2.1.2.2 工程人员根据检查标准及频次进行巡查,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附录B),巡查时发现故障,应按第2.1.4“故障处理”要求处理。
2.1.2.3从事建筑消防设施巡查的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初级技能或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2.1.2.4巡查内容
a) 消防供配电设施的巡查内容见附录B中“消防供配电设施”部分;
b)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巡查内容见附录B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部分;
c)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巡查内容见附录B中“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部分;
d)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的巡查内容见附录B中“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部分;
e) 消防供水设施的巡查内容见附录B中“消防供水设施”部分;
f) 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的巡查内容见附录B中“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部分;
g)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巡查内容见附录B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部分;
h) 泡沫灭火系统的巡查内容见附录B中“泡沫灭火系统”部分;
i) 气体灭火系统的巡查内容见附录B中“气体灭火系统”部分;
j) 防烟、排烟系统的巡查内容见附录B中“防烟、排烟系统”部分;
k)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巡查内容见附录B中“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部分;
l) 应急广播系统的巡查内容见附录B中“应急广播系统”部分;
m) 消防专用电话的巡查内容见附录B中“消防专用电话”部分;
n) 防火分隔设施的巡查内容见附录B中“防火分隔设施”部分;
o) 消防电梯的巡查内容见附录B中“消防电梯”部分;
p)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巡查内容见附录B中“细水雾灭火系统”部分;
q) 干粉灭火系统的巡查内容见附录B中“干粉灭火系统”部分;
r) 灭火器的巡查内容见附录B中“灭火器”部分;
s) 其他需要的巡查内容见附录B中“其他巡查内容”部分。
2.1.3设备设施检测
2.1.3.1检测频次:
建筑消防设施应每月进行一次联动检测,检测对象包括全部系统设备、组件等。。
2.1.3.2工程人员应按《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并如实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记录表》(附录C)。
2.1.3.3从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人员,应当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初级技能或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2.1.3.4检测内容
——消防供配电设施的检测内容见表C中“消防供配电设施”部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C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部分;
——消防供水设施的检测内容见表C中“消防供水设施” 部分;
——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C中“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 部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C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部分;
——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C中“气体灭火系统” 部分;
——防烟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C中“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部分;
——排烟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C中“机械排烟系统” 部分;
——应急照明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C中“应急照明系统” 部分;
——应急广播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C中“应急广播系统” 部分;
——消防专用电话的检测内容见表C中“消防专用电话” 部分;
——防火分隔设施的检测内容见表C中“防火分隔” 部分;
——消防电梯的检测内容见表C中“消防电梯” 部分;
——其他需要检测的内容见表C中“其他设施”部分。
2.1.4故障处理(维修)
a) 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修的人员,应当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初级或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b) 值班、巡查、检测、灭火演练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相关人员应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附录A),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c)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维修期间,应采取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故障排除后应进行相应功能试验并经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检查确认。维修情况应记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附录A)。
2.2 保养与检修
2.2.1 工程部按照制定的项目消防系统设施设备保养计划实施,并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表》(附录D)记录保养情况,同时进行相应功能试验。
2.2.2 从事建筑消防设施保养的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初级技能或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2.2.3 凡依法需要计量检定的建筑消防设施所用称重、测压、测流量等计量仪器仪表以及泄压阀、安全阀等,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校验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2.2.4 保养内容
a) 对易污染、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定期清洁、除锈、注润滑剂;
b)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清洗、标定;产品说明书没有明确要求的,应每二年清洗、标定一次。可燃气体探测器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进行标定。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标定应由生产企业或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承担标定的单位应出具标定记录;
c) 储存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的压力容器应按《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6-2014)》的要求定期进行试验、标识(每5年检验一次);
d) 泡沫、干粉等灭火剂应按产品说明书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包括灭火性能在内的测试,按照GB50444-2008《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5.3送修及5.4报废要求进行维护,具体见表1、表2;
表1 灭火器的维修期限
表2 灭火器的报废期限
e) 以蓄电池作为后备电源的消防设备,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对蓄电池进行维护;
f) 其他类型的消防设备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g) 对于使用周期超过产品说明书标识寿命的易损件、消防设备,以及经检查测试已不能正常使用的灭火探测器、压力容器、灭火剂等产品设备应及时更换。
3 记录
1 职责
1.1 工程主管:负责制定消防系统设施设备巡视检查工作计划,制定消防系统设施设备保养检修工作计划,检查作业规范的实施情况,收集消防设备技术档案(竣工图纸及设备技术说明书)、设备设施台账制作。
1.2 工程人员:负责对项目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巡视,抄录设备运行数据;负责对项目设施、设备的定期保养、检修和实施现场作业,并依据作业规范保证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
2 管理或服务提供过程
2.1 运行管理
2.1.1 消防监控运行(值班)
2.1.1.1 负责消防设施操作的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初级或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并将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在值班现场悬挂。
2.1.1.2消防控制室值班时间和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消防控制室应实行每日24h值班制度;
b) 消防控制室值班每班工作时间应不大于8h,每班人员应不少于2人;
c) 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应按《监控中心管理规范》要求填写值班记录;
d) 值班期间每2小时1次对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的检查情况、火警或故障情况;
e) 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其他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如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在火灾情况下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
2.1.1.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报警信号后,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a) 接到火灾报警信息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前往报警位置确认火灾报警信息;
b) 确认属于误报时,查找误报原因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附录A);
c) 确认项目发生火灾时,立即查看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确保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d) 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报告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
值班要求见《监控中心管理规范》。
2.1.2 设备设施巡检(巡查)
2.1.2.1 检查频次:
本大楼要求消防值班员按《其他类型的项目》,全部建筑消防设施每周巡查一次。
2.1.2.2 工程人员根据检查标准及频次进行巡查,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附录B),巡查时发现故障,应按第2.1.4“故障处理”要求处理。
2.1.2.3从事建筑消防设施巡查的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初级技能或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2.1.2.4巡查内容
a) 消防供配电设施的巡查内容见附录B中“消防供配电设施”部分;
b)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巡查内容见附录B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部分;
c)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巡查内容见附录B中“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部分;
d)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的巡查内容见附录B中“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部分;
e) 消防供水设施的巡查内容见附录B中“消防供水设施”部分;
f) 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的巡查内容见附录B中“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部分;
g)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巡查内容见附录B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部分;
h) 泡沫灭火系统的巡查内容见附录B中“泡沫灭火系统”部分;
i) 气体灭火系统的巡查内容见附录B中“气体灭火系统”部分;
j) 防烟、排烟系统的巡查内容见附录B中“防烟、排烟系统”部分;
k)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巡查内容见附录B中“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部分;
l) 应急广播系统的巡查内容见附录B中“应急广播系统”部分;
m) 消防专用电话的巡查内容见附录B中“消防专用电话”部分;
n) 防火分隔设施的巡查内容见附录B中“防火分隔设施”部分;
o) 消防电梯的巡查内容见附录B中“消防电梯”部分;
p)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巡查内容见附录B中“细水雾灭火系统”部分;
q) 干粉灭火系统的巡查内容见附录B中“干粉灭火系统”部分;
r) 灭火器的巡查内容见附录B中“灭火器”部分;
s) 其他需要的巡查内容见附录B中“其他巡查内容”部分。
2.1.3设备设施检测
2.1.3.1检测频次:
建筑消防设施应每月进行一次联动检测,检测对象包括全部系统设备、组件等。。
2.1.3.2工程人员应按《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并如实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记录表》(附录C)。
2.1.3.3从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人员,应当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初级技能或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2.1.3.4检测内容
——消防供配电设施的检测内容见表C中“消防供配电设施”部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C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部分;
——消防供水设施的检测内容见表C中“消防供水设施” 部分;
——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C中“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 部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C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部分;
——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C中“气体灭火系统” 部分;
——防烟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C中“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部分;
——排烟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C中“机械排烟系统” 部分;
——应急照明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C中“应急照明系统” 部分;
——应急广播系统的检测内容见表C中“应急广播系统” 部分;
——消防专用电话的检测内容见表C中“消防专用电话” 部分;
——防火分隔设施的检测内容见表C中“防火分隔” 部分;
——消防电梯的检测内容见表C中“消防电梯” 部分;
——其他需要检测的内容见表C中“其他设施”部分。
2.1.4故障处理(维修)
a) 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修的人员,应当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初级或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b) 值班、巡查、检测、灭火演练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相关人员应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附录A),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c)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维修期间,应采取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故障排除后应进行相应功能试验并经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检查确认。维修情况应记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附录A)。
2.2 保养与检修
2.2.1 工程部按照制定的项目消防系统设施设备保养计划实施,并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表》(附录D)记录保养情况,同时进行相应功能试验。
2.2.2 从事建筑消防设施保养的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初级技能或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2.2.3 凡依法需要计量检定的建筑消防设施所用称重、测压、测流量等计量仪器仪表以及泄压阀、安全阀等,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校验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2.2.4 保养内容
a) 对易污染、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定期清洁、除锈、注润滑剂;
b)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清洗、标定;产品说明书没有明确要求的,应每二年清洗、标定一次。可燃气体探测器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进行标定。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标定应由生产企业或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承担标定的单位应出具标定记录;
c) 储存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的压力容器应按《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6-2014)》的要求定期进行试验、标识(每5年检验一次);
d) 泡沫、干粉等灭火剂应按产品说明书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包括灭火性能在内的测试,按照GB50444-2008《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5.3送修及5.4报废要求进行维护,具体见表1、表2;
表1 灭火器的维修期限
| 灭火器类型 | 维修期限 | |
| 水基型灭火器 | 手提式水基型灭火器 |
出厂期满3年 首次维修以后每满1年 |
| 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 | ||
| 干粉灭火器 | 手提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
出厂期满5年; 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 |
| 手提式(储气瓶式)干粉灭火器 | ||
| 推车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 ||
| 推车式(储气瓶式)干粉灭火器 | ||
| 洁净气体灭火器 | 手提式洁净气体灭火器 | |
| 推车式洁净气体灭火器 | ||
| 二氧化碳灭火器 |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 |
|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 ||
表2 灭火器的报废期限
| 灭火器类型 | 报废期限(年) | |
| 水基型灭火器 | 手提式水基型灭火器 | 6 |
| 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 | ||
| 干粉灭火器 | 手提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 10 |
| 手提式(储气瓶式)干粉灭火器 | ||
| 推车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 ||
| 推车式(储气瓶式)干粉灭火器 | ||
| 洁净气体灭火器 | 手提式洁净气体灭火器 | |
| 推车式洁净气体灭火器 | ||
| 二氧化碳灭火器 |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 12 |
|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 ||
f) 其他类型的消防设备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g) 对于使用周期超过产品说明书标识寿命的易损件、消防设备,以及经检查测试已不能正常使用的灭火探测器、压力容器、灭火剂等产品设备应及时更换。
3 记录
| 序号 | 记录名称 | 记录编号 | 保存期限 |
| 1 | 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 5年 | |
| 2 | 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 | 2年 | |
| 3 |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记录表 | 5年 | |
| 4 |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表 | 5年 |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 故障情况 | 故障维修情况 | 故障排除确认 | ||||||||
| 发现时间 | 发现人签名 | 故障部位 | 故障情况描述 | 是否停用系统 | 是否报消防部门备案 | 安全保护措施 | 维修时间 | 维修人员(单位) | 维修方法 | |
|
注:1、“故障情况”由值班、巡查、检测、灭火演练时的当事人如实填写。 2、“故障维修情况”中因维修故障需要停用系统的由项目消防安全责任人在“是否停用系统”栏签字;停用系统超过24h的,项目消防安全责任人需上报消防部门备案,并在“是否报消防部门备案”及“安全保护措施”栏如实填写;其他信息由维护人员(单位)如实填写。 3、“故障排除情况”由项目消防安全责任人在确认故障排除后如实填写并签字。 |
||||||||||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
序号:
|
巡查 项目 |
巡查内容 | 完好标准 | 巡查情况 | ||
| 正常 | 故障 | 故障原因及处理情况 | |||
|
消防 供配电 设施 |
消防电源工作状态 | 主电、备电供电正常 | |||
| 自备发电设备状况 | 发电机能正常运行 | ||||
| 消防配电房、发电机房环境 | 清洁、无杂物 | ||||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火灾报警探测器外观 | 清洁、无破损 | |||
| 区域显示器运行状况、CRT图形显示器运行状况、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外观和运行状况(是否处于正常手/自动状态) | 工作指示灯正常,运行状态正常,无火警、无故障等 | ||||
| 手动报警按钮外观 | 清洁、无破损 | ||||
| 火灾警报装置外观 | 清洁、无破损 | ||||
| 消防控制室工作环境 | 清洁、无杂物、温度适宜 | ||||
| 消防故障、报警处理情况 | 无故障点或故障点已处理 | ||||
| 消防供水设施 | 消防水池外观 | 水位正常、补水正常 | |||
| 消防水箱外观 | 水位正常、补水正常 | ||||
| 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工作状态 | 工作指示灯亮、开关处于自动状态 | ||||
| 稳压泵、增压泵、气压水罐工作状态 | 无破损、压力在正常范围内、能自动启泵、停泵 | ||||
| 水泵接合器外观、标识(是否被遮挡、标识是否清晰) | 无遮挡、标识清晰 | ||||
| 管网控制阀门启闭状态 | 正常开启或关闭 | ||||
| 泵房工作环境 | 清洁、无杂物 | ||||
| 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 | 室内消火栓外观 | 无遮挡、无破损、无漏水点 | |||
| 室外消火栓外观 | 无破损、无漏水点 | ||||
| 消防炮外观 | 工作指示灯亮 | ||||
| 启泵按钮外观 | 无破损 | ||||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喷头外观 | 无破损 | |||
| 报警阀组外观 | 无锈蚀、无破损、各阀门处于正常开启或关闭状态 | ||||
| 末端试水装置压力值 | 不利点压力不低于0.05MPa(一般位置0.4MPa左右) | ||||
| 泡沫灭火系统 | 泡沫喷头外观 | 无破损 | |||
| 泡沫消火栓外观 | 无破损、无遮挡 | ||||
| 泡沫炮外观 | 无破损 | ||||
| 泡沫产生器外观 | 无破损、无锈蚀,各阀门处于正常开启或关闭状态 | ||||
| 泡沫液贮罐间环境 | 清洁、无杂物 | ||||
| 泡沫液贮罐外观 | 无破损 | ||||
| 比例混合器外观 | 无破损 | ||||
| 泡沫泵工作状态 | 外观无破损,工作指示灯亮 | ||||
| 气体灭火系统 | 气体灭火控制器工作状态 | 工作指示灯亮,气体主机设置为自动状态 | |||
| 储瓶间环境 | 清洁、无杂物 | ||||
| 气体瓶组或储罐外观 | 无破损、无严重锈蚀、压力处于正常范围 | ||||
| 选择阀、驱动装置等组件外观 | 无破损、无严重锈蚀 | ||||
| 气瓶铅封、驱动线路是否接触完好 | 铅封完好、线路接线端牢靠 | ||||
| 紧急启/停按钮外观 | 无破损 | ||||
| 放气指示灯及警报器外观 | 无破损 | ||||
| 喷嘴外观 | 无破损 | ||||
| 防护区状况 | 防护区密闭 | ||||
|
防烟 排烟 系统 |
挡烟垂壁外观 | 完好、无破损 | |||
| 送风阀外观 | 无破损 | ||||
| 送风机工作状态 | 控制箱正常指示灯亮,开关处于自动状态 | ||||
| 排烟阀外观 | 无破损 | ||||
| 电动排烟窗外观 | 无破损 | ||||
| 自然排烟窗外观 | 无破损 | ||||
| 排烟机工作状态 | 控制箱正常指示灯亮,开关处于自动状态 | ||||
| 送风、排烟机房环境 | 清洁、无杂物 | ||||
|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 应急灯外观 | 无破损 | |||
| 应急灯工作状态 | 断电实验时灯亮 | ||||
| 疏散指示标志外观 | 无破损、常亮 | ||||
| 疏散指示标志工作状态 | 断电实验时能正常点亮 | ||||
| 应急广播系统 | 扬声器外观 | 无破损 | |||
| 扩音机工作状态 | 能正常启动、能正常喊话放音等 | ||||
| 消防专用电话 | 分机电话外观 | 无破损,能拨打总机,音质清晰 | |||
| 电话主机外观 | 工作指示灯亮,能拨打各分机,音质清晰 | ||||
| 防火分隔设施 | 防火门外观 | 无破损、无锈蚀,能密闭 | |||
| 防火门启闭状况 | 能自动关闭 | ||||
| 防火卷帘外观 | 导轨无变形,帘面、底板无破损 | ||||
| 防火卷帘工作状态 | 控制箱正常指示灯亮,能手动上下和停止 | ||||
| 消防电梯 | 紧急按钮外观 | 无破损 | |||
| 轿厢内电话外观 | 无破损,能拨打中控制电话总机,音质清晰 | ||||
| 消防电梯工作状态 | 正常运行 | ||||
| 灭火器 | 灭火器外观、有效期 | 瓶身、标识、保险销、铅封完好无破损、压力在正常范围内、灭火器在使用有效期内 | |||
| 设置位置状况 | 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相关要求 | ||||
| 其他设施 | 能正常使用 | ||||
| 巡 查 人(签名) | 年 月 日 | ||||
| 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名) | 年 月 日 | ||||
| 备注 | |||||
2、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3、本表由单位存档,存档时间不得少于1年。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记录表
项目名称:
| 检测项目 | 检测内容 | 完好标准 | 实测记录 | 故障记录及处理 | |||||
| 故障描述 | 当场处理情况 | 报修情况 | |||||||
| 消防供电 配电 | 消防配电 | 试验主、备电切换功能 | 主备电切换正常 | ||||||
| 自备发电机组 | 试验启动发电机组 | 能正常启动 | |||||||
| 储油设施 | 核对储油量 | 满足应急运行的油量(不应大于1立方) | |||||||
| 油箱通气管 | 油箱通气管无堵塞 | ||||||||
| 接地功能 | 金属油箱及输油管静电接地可靠 | ||||||||
| 防爆装置 | 储油间开关、灯具防爆装置完好 | ||||||||
| 隔油砂 | 隔油砂干净干燥无杂质 | ||||||||
| 火灾报警系统 | 火灾报警探测器 | 试验报警功能 | 烟雾或温度测试能正常报警 | ||||||
| 手动报警按钮 | 试验报警功能 | 按下能正常报警 | |||||||
| 警报装置 | 试验警报功能 | 能正常发出警报信号 | |||||||
| 报警控制器 | 试验报警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警优先功能、打印机打印功能、火灾显示盘和CRT显示器的显示功能 | 报警功能正常 | |||||||
| 联动控制设备 | 试验联动控制和显示功能 | 联动功能正常 | |||||||
| 消防供水 | 消防水池 | 核对储水量 | 水量在正常范围 | ||||||
| 消防水箱 | 核对储水量 | 水量在正常范围 | |||||||
| 稳(增)压泵及气压水罐 | 试验启泵、停泵时的压力工况 | 压力在正常范围内 | |||||||
| 消防水泵 | 试验启泵和主、备泵切换功能 | 水泵启停正常,运行流畅无异响 | |||||||
| 管道阀门 | 试验管道阀门启闭功能 | 能够正常开启或关闭 | |||||||
| 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 | 室内消火栓 | 试验屋顶消火栓出水及静压 | 出水正常(正常压力范围见备注5) | ||||||
| 室外消火栓 | 试验室外消火栓出水及静压 | 室外消火栓供水压力从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0MPa | |||||||
| 消防炮 | 试验消防炮出水 | 出水正常 | |||||||
| 启泵按钮 | 试验远距离启泵功能 | 远程启泵正常 | |||||||
| 自动喷水系统 | 报警阀组 | 试验放水阀放水及压力开关动作信号 | 放水正常、水力警铃鸣动、压力开关动作能自动启动喷淋泵 | ||||||
| 末端试水装置 | 试验末端放水及压力开关动作信号 | 放水正常、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动作,5-90秒内自动启动喷淋泵 | |||||||
| 水流指示器 | 核对反馈信号 | 反馈信号正常 | |||||||
| 泡沫灭火系统 | 泡沫液储罐 | 核对泡沫液有效期和储存量 | 在有效期内,储量在正常范围内 | ||||||
| 泡沫栓 | 试验泡沫栓出水或出泡沫 | 出水或出泡沫正常 | |||||||
| 气体灭火系统 | 瓶组与储罐 | 核对灭火剂储存量 |
储量在正常范围内 |
||||||
| 气体灭火控制设备 | 模拟自动启动,试验切断空调等相关联动 | 报警正常,联动警铃、蜂鸣器、指示灯、防火阀正常,联动放气正常 | |||||||
|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 风机 | 试验联动启动风机 | 风机正常启动 | ||||||
| 送风口 | 核对送风口风速 | 不大于7m/s | |||||||
| 机械排烟系统 | 风机 | 试验联动启动风机 |
风机正常启动 |
||||||
| 排烟阀、电动排烟窗 | 试验联动启动排烟阀、电动排烟窗;核对排烟口风速 |
不大于10m/s |
|||||||
| 应急照明 | 试验切断正常供电,测量照度 | 断电后正常点亮 | |||||||
| 疏散指示标志 | 试验切断正常供电,测量照度 | 断电后正常点亮 | |||||||
| 应急广播系统 | 扩音器 | 试验联动启动和强制切换功能 | 功能正常 | ||||||
| 扬声器 | 测试音量、音质 | 音量不小于60dB、音质清晰(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远点的播放声压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 |||||||
| 消防专用电话 | 试验通话质量 | 通话正常、音质清晰 | |||||||
| 防火分隔 | 防火门 | 试验启闭功能 | 能自动关闭,密闭正常 | ||||||
| 防火卷帘 | 试验手动、机械应急和自动控制功能 | 能正常升降,能正常联动 | |||||||
| 电动防火阀 | 试验联动关闭功能 | 能正常关闭 | |||||||
| 消防电梯 | 试验按钮迫降和联动控制功能 | 能正常迫降 | |||||||
| 灭火器 | 核对选型、压力和有效期 | 瓶身、标识、保险销、铅封完好无破损、压力在正常范围内、灭火器在使用有效期内 | |||||||
| 其他 设施 | 能正常使用 | ||||||||
| 测试人(签名): 年 月 日 | 测试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 |||||||||
2、发现的问题或存在故障应在“实测记录”栏中填写,并及时处置;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3、“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检测应注明每次的测试点位(可另做附件);
4、本表一式三份,联由单位存档备查;第二联于每月5日前报辖区消防机构存档备案;第三联由测试单位存档备查;存档时间不应少于3年。
5、消火栓出水压力不应大于0.5MPa,高层建筑、仓库、厂房、净高超过8m的公共建筑消火栓栓口出水水压不应低于0.35MPa,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3m,其它建筑栓口出水水压不应超过0.7MPa,充料水柱不应低于10m。一类公共建筑不利点水压不应低于0.10MPa,建筑高度超过100m不应低于0.15MPa;二类公共建筑、多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建筑不应低于0.07MPa,多层住宅建筑不易低于0.07MPa。
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表
| 建 筑 名 称 | |||||
| 项 目 | 完好标准 | 维 修 保 养 情 况 | 备 注 | ||
|
消火栓 系统 |
室内消火栓 | 消火栓箱体及箱内设备齐全、完好,打开后正常出水 | |||
| 室外消火栓 | 消火栓无漏水,打开后正常出水 | ||||
| 消防水泵 | 水泵启停正常,运行流畅无异响 | ||||
| 水泵接合器 | 无漏水,启闭正常 | ||||
| 消防水池 | 无杂物,水量在正常范围内 | ||||
| 屋顶水箱 | 无杂物,水量在正常范围内 | ||||
| 通风空调 | 风机控制柜 | 箱内清洁,各设备元器件工作正常 | |||
| 风机 | 手/自动启停功能正常 | ||||
| 防火阀 | 手/自动启闭功能正常 | ||||
| 防烟排烟系统 | 风机控制柜 | 箱内清洁,各设备元器件工作正常 | |||
| 防火阀 | 手/自动启闭功能正常 | ||||
| 送风机 | 手/自动启停功能正常 | ||||
| 排烟阀 | 手/自动启闭功能正常 | ||||
| 排烟机 | 手/自动启停功能正常 | ||||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集中报警器 | 外观清洁完好,运行正常,无火警、故障点 | |||
| 区域报警器 | 外观清洁完好,运行正常,无火警、故障点 | ||||
| 感烟探测器 | 外观清洁完好,工作正常 | 每次报告需列明保养点位 | |||
| 感温探测器 | 外观清洁完好,工作正常 | ||||
| 应急广播 | 外观清洁完好,广播声音正常 | ||||
| 手动按扭 | 外观清洁完好,报警功能正常 | ||||
| 其他探测器 | 外观清洁完好,工作正常 | ||||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喷洒头 | 无遮挡物,外观清洁完好 | |||
| 报警控制阀 | 外观清洁完好,放水正常、水力警铃鸣动、压力开关动作能自动启动喷淋泵 | ||||
| 水流指示器 | 外观清洁完好,反馈信号正常 | ||||
| 压力开关 | 外观清洁完好,工作正常 | ||||
| 水泵 | 水泵启停正常,运行流畅无异响 | ||||
| 稳压泵 | 外观清洁完好,工作正常 | ||||
| 气压水罐 | 外观清洁完好,无漏水 | ||||
| 管道阀门 | 外观清洁完好,处于正常开启或关闭状态 | ||||
| 其他 | 外观清洁完好,工作正常 | ||||
|
气体灭 火系统 |
气体控制箱 | 箱体清洁无破损,控制器工作正常 | |||
| 喷头 | 外观清洁完好,无破损 | ||||
| 瓶头阀 | 外观清洁完好,无破损 | ||||
| 分配阀 | 外观清洁完好,无破损 | ||||
| 远程启动装置 | 外观清洁完好,功能正常 | ||||
| 联动开启装置 | 外观清洁完好,功能正常 | ||||
| 手动开启装置 | 外观清洁完好,功能正常 | ||||
| 紧急出动 | 外观清洁完好,功能正常 | ||||
| 储罐 | 外观清洁完好,压力在正常范围内 | ||||
| 其他 | 外观清洁完好,功能正常 | ||||
|
安全疏 散系统 |
疏散指示标志 | 外观清洁完好,能正常点亮 | |||
| 消防电源 | 主电断开时,消防电源能正常启用 | ||||
| 应急照明 | 外观清洁完好,能正常点亮 | ||||
| 消防电梯 | 迫降功能正常 | ||||
| 防火门 | 门体及各配件完好无损,能正常启闭 | ||||
| 防火卷帘 | 门体完好无损,手/自动升降功能正常 | ||||
| 其他 | |||||
| 保养人(签名): 年 月 日 | 保养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 |||||